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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計算力學學會
「計算力學年輕學者獎」設置辦法

114年5月23日 第二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

 

第一條  為鼓勵於計算力學研究有潛力之年輕學者,特訂定本辦法設置「計算力學年輕學者獎」(以下簡稱本獎)。

第二條  本獎每年以不超過3名為原則,頒贈合於下列條件之本學會會員:

     一、45歲以下(含)之年輕學者。(有特殊原因者如懷孕或生育,可酌情延長申請年齡)

     二、於計算力學領域有潛力者。

第三條  本獎之評選由本學會理監事會辦理。

第四條  候選人需有本學會會員3人以上連署提名,並於每年7月底以前檢附有關資料,送理監事會審查。

第五條  理監事會於每年年會舉辦前,將審查結果作最後裁定。若當屆無合適人選,得從缺處理。

第六條  本獎於每年本學會年會時,由理事長公開表揚。

第七條  本辦法由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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